涉貪收回扣 土石方理事長遭訴

臺北政府委託稽覈廢土傾倒業務土石方公會王姓理事長等,被控圖利土場業者,並收取回扣。北檢今天起訴王男等8人。

檢方指出,臺北巿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處理商業同業公會受臺北市政府委託稽覈市政公共工程廢料傾倒等業務,防止有業者違法亂倒廢土;但有人向檢調檢舉,指公會指定的棄土回收場,處理廢土費用明顯高於行情,懷疑公會幹部與棄土場業者勾結牟利

檢調蒐證後,查出公會王姓理事長等人涉嫌利用稽覈權限,向業者指定將廢土載往特定棄土場,而「獲公會青睞」的棄土場則藉機拉高價碼,牟取暴利,公會再從中收取回扣。

起訴書指出,王男等人在民國98年間涉嫌指定特定業者處理泥漿,並將價格公定價每立方米100元到120元價格,拉擡到每立方米180元、220元到250元不等,賺取價差,並向特定業者收取回扣,共計逾新臺幣3586萬元。

檢方指出,王男利用稽查土石方業者違規機會,與公會幹部僞造檢舉函及陳情書,再發函給業者施壓,強制要求業者拉擡泥漿處理價格。

臺北地檢署今天偵結,將王男及7名公會幹部,依僞造文書罪嫌起訴,王男另涉貪污治罪條例的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嫌起訴。102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