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浙江省人民政府:促進和便利大宗商品數據跨境安全有序流動

據商務部網站,商務部、浙江省人民政府印發《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大宗商品資源配置樞紐建設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出,促進和便利大宗商品數據跨境安全有序流動。浙江自貿試驗區內經營主體因大宗商品業務需要,可按照國家數據跨境傳輸安全管理規定,向境外提供數據。支持浙江自貿試驗區在國家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制度框架下,自行制定區內需要納入數據出境安全評估範圍的大宗商品數據清單,履行批准、備案程序後,清單外數據可按規定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