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櫃呆瓜倍增 今年首季貢獻逾2400萬元

呆瓜條款」發威,2021年首季上市公司「呆瓜」比去年同期倍增。金管會證期局23日公佈,2021年度第1季短線交易歸入權案件執行結案達45件,結案金額達2,400多萬(24,330,868元),件數較2020年首季的23件多一倍,金額更達4倍之多。

證期局指出,歸入權的結案金額,不管是從季比還是年比都呈現增加。2020年首季執行的結案數爲23件、結案金額約達532萬元(5,318,397元)、2020年第四季結案數則有146件、結案金額約達2,300萬元(23,403,069元)。

據證期局統計,自1994年下半年度至2020年上半年度止應行使歸入權案件共計8,402件,應歸入金額達約49億元。累計至2020年度第1季止,結案總數8,393件,已歸入金額達約26億元、未結案件9件。

證期局指出,「歸入權」就是證交法從1988年參考美國引入的規定,據證交法157條及第62條第3項準用第157條規定,上市櫃(含興櫃)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有公司股份超過10%的股東(即內部人),對公司的上市股票,如於取得後六個月內再行賣出,或於賣出後六個月內再行買進,並因而獲得利益者,公司應請求將其利益歸於公司。證交所、櫃買中心每半年會把相關資料投保中心去執行。

雖然法規已明訂公司內部人短線交易有獲利要歸入公司,還是經常有董監事或經理人違反規定,因此常被監理人員戲稱「呆瓜」,因而稱爲呆瓜條款。

證期局強調,爲保障投資人權益,投保中心將持續督促各該上市(櫃)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157條規定,對其內部人因短線交易所獲致之利益尚未歸入公司者確實執行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