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多次表白美女同事被拒,爲報復持刀連捅其男友20多刀

“怕相思,已相思,輪到相思沒處辭,眉間漏一絲”

害怕相思之情折磨自己,但相思之情早已令我哀愁,等到相思之時無一點辦法將它驅散,卻在眉頭稍稍平緩幾分時又露了出來。古人對於愛情的描寫實在令我們感嘆。浪漫、甜蜜原本就是愛情的代名詞,但在有一些手上,連愛情也變得無比骯髒。

黃玲(化名)在上海的一家酒店上班,她之所以選擇來到在上海工作、在這家酒店工作就是要積攢工作經驗,增強經濟實力,爲她以後的創業做準備。因此黃玲在酒店表現非常優異,一度成爲酒店的精英人物。

鄒強(化名)是黃玲的同事,他也知道黃玲心中的願景,幫助過黃玲很多在創業上遇到的一些問題。但是兩個人一直是一般的同事關係。黃玲是這麼認爲的,鄒強可不是這麼認爲的。

鄒強在工作接觸中喜歡上了黃玲,一開始,他只是向黃玲獻殷勤,幫她處理一些工作、時不時還給黃玲一點好吃好喝的,還和黃玲說請她看看電影。但是黃玲知道他的目的,因此,對於鄒強的殷勤她全部拒絕了。

鄒強並沒有因爲黃玲的拒絕而後退一步,他放棄了獻殷勤——直接表白。這讓黃玲十分頭疼,最後她向酒店辭職,前往一家房地產公司上班。

在這家房地產公司,黃玲遇到了魯東(化名)。魯東在去年剛剛大學畢業,由於參加公務員考試的成績並不理想,他選擇來到這家房地產公司上班,成績優異、努力肯學的魯東在工作中也表現認真。

兩人相遇後很快相戀了,兩人不僅工作上可以高度配合,在生活中也很合得來。黃玲早就沒有想過鄒強的事了,隨着自己離開原來的公司,鄒強肯定也已經放棄了對她的想法,但是事情不但沒有停止,反而還愈演愈烈。

黃玲和魯東住在不同的地方,下班後兩人都是分開走的。一天,黃玲在回家途中遇到了鄒強。原來,鄒強根本就沒有放棄對黃玲的追求,一段時間內,鄒強一直在找黃玲的住處,甚至因此跟蹤、偷窺黃玲。

鄒強站在黃玲面前再次表達他的“愛意”,黃玲向鄒強表示,自己已經有男朋友了,而且很幸福,希望他不要再來騷擾自己。但是黃玲沒有想到鄒強說是有家室的人,他表示,他對黃玲有沒有男朋友根本不在意。只要她答應,自己隨時可以和她在一起。

但是黃玲怎麼可能答應鄒強,她和魯東兩人一直相處很好,甚至兩人在年底都要準備見家長,再過幾年就要準備結婚的事宜了。這些東西他都告訴了鄒強,就是希望他自己放棄。

“我在廣州打過架。”鄒強說,“讓你男朋友斷胳膊斷腿是很容易的事!”聽到這句話黃玲權當鄒強在胡說,絲毫不在意他說的話。曾經她還聽到鄒強說他莫名其妙長了一個疤,懷疑自己被鬼附身了。之後,鄒強還在脖子上帶着紅繩。

接下來一整月,黃玲除了上班時可以放心地生活、工作,但是隻要回家就會遇到鄒強。幾乎每天黃玲都需要魯東陪同纔敢回家,可一旦魯東走後,鄒強就會在她住所樓下跟她打電話,要求她下樓,甚至威脅她不下樓就會直接到公司找她,甚至找她男友。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五款、第六款規定: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黃玲可以取證,如拍視頻、拍照、錄音等形式記錄證據後向公安機關反映,或者當場報警。這樣能免遭來自鄒強的影響。

2020年12月30日,鄒強再一次找到了黃玲,向黃玲表示要請他吃飯,黃玲當然不會接受這樣的要求,也拒絕了鄒強送給她的東西。鄒強再如何追求都會有一個限度,他告訴黃玲說:“你不要去魯東家!”黃玲只當又是一句又威脅又胡說的話。

當晚,她正在和魯東發消息,但兩個人聊着聊着魯東突然就不說話了,而且維持了很長時間。這讓黃玲感到很奇怪,就算魯東沒有回消息,沒過幾分鐘就會回過來,但現在自己已經幾個小時沒有收到消息了。

不放心男友的黃玲趕到男友的住所,卻在現場發現滿地血跡。她急忙給鄒強打電話,問他是不是做了什麼。鄒強說讓她來之前工作的酒店。黃玲在報警後就前往酒店,趕到酒店後,鄒強的妻子也跟着鄒強來到現場,她眼見黃玲過來,怒火中燒:“都是你!害了兩個家庭!”

警察趕到現場,鄒強在地下停車場帶着一行人找到了魯東的屍體。經法醫檢查,魯東全身中二十多刀,三處致命傷,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鄒強蓄意謀殺魯東,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主觀犯罪意識極強,犯罪手段非常殘忍,社會影響惡劣。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如出於報復而殺人,可判處死刑或者無期徒刑。

在我們面對頻繁威脅、跟蹤你的不法分子,一定要及時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將損失降到最低,避免後期各種可能的事故發生。如果鄒強的事情及時處理,或許這種悲劇就不會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