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紀委監委通報:7人受處分!
日前,省紀委監委通報5起羣衆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具體如下:
1. 運城市芮城縣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縣長杜步奇,縣自然資源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李亞強,縣自然資源局礦管股原股長蘇衛寧3人違規審批採砂手續、收受財物等問題。2012年至2023年,杜步奇違規批准建築用砂採礦權,在工程介紹、款項撥付等事項上爲他人提供幫助,收受財物573萬餘元用於入股企業、購買房產等;李亞強違規爲相關砂場辦理建築用砂採礦手續,在土地手續辦理、工程項目承攬等事項上爲他人提供幫助,收受財物725萬餘元用於購房及個人日常開支;蘇衛寧在設立、變更、延續砂場採礦權等事項上爲他人提供幫助,收受財物31萬元。杜步奇、李亞強、蘇衛寧3人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4年4月,杜步奇、李亞強2人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蘇衛寧受到開除公職處分,3人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 長治市黎城縣原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魏曉偉違規發包項目、收受他人財物等問題。2015年至2023年,魏曉偉在任職期間,未經單位集體研究,擅自決定採用直接委託的方式向他人發包該局相關工程的可研、勘測、設計項目28個;在承攬工程項目、支付工程款、協調解決工程糾紛等事項上爲他人提供幫助,收受財物126萬餘元。魏曉偉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4年4月,魏曉偉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3. 晉城市高平市米山鎮人民政府原副鎮長鄭建忠弄虛作假套取集體資金、剋扣羣衆土地賠償款等問題。2008年至2021年,鄭建忠在擔任米山鎮吳村村黨支部書記期間,夥同他人通過虛列工程項目、虛報工程款等手段,先後套取道路工程、河道修建、農村改廁等集體資金225萬餘元,並將其中89萬餘元佔爲己有;在協助高平市人民政府清理化解債務工作過程中,通過虛報債務、僞造證明材料等方式,套取財政資金26萬餘元,並將其中18萬餘元佔爲己有;在發放土地污染賠償款的過程中,剋扣羣衆錢款2萬餘元;通過低價承租高價轉租村民土地的方式,謀取私利40萬餘元。鄭建忠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4年4月,鄭建忠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4. 忻州市原平市崞陽鎮原黨委委員、副鎮長田建中截留侵佔集體土地補償款、虛報套取財政獎補資金等問題。2017年至2023年,田建中利用發放鐵塔佔地補償款的職務便利,截留村集體土地補償款11萬餘元佔爲己有;在崞陽鎮小關村實施“一事一議”機井配套等項目過程中,夥同他人通過虛開發票等方式,套取財政獎補資金12萬餘元,並將其中10萬餘元佔爲己有。田建中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4年5月,田建中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5. 晉中市太谷區北城區田豐村黨支部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田美春弄虛作假套取集體資金、收受他人財物等問題。2013年至2023年,田美春在村辦幼兒園工程建設中,夥同他人通過簽訂虛假工程合同的方式套取村集體資金241萬餘元,並將其中171萬餘元用於償還個人借款、投資營利和日常開支等;在項目承攬、款項結算等事項上爲他人提供幫助,收受他人財物28萬元;先後53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的菸酒價值15萬餘元。田美春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4年5月,田美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來源:山西省紀委監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