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眼新規!亂倫性侵纔可墮胎 越南民怨:要怎麼證明?
▲越南一處墓園,安葬着被打掉的死胎。(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越南目前實行「人口法令」,但由於這項法規仍存在限制,因此當局計劃以衛生部所提出的「人口法」取代。根據該法令,未來懷孕12周以上的婦女不得墮胎,而這也引發民衆熱烈的討論。
據悉,越南是世界上墮胎率前五高的國家,平均每5個孕婦中就有2個選擇人工流產,每年高達30萬例,年輕人性知識薄弱且缺乏計劃生育觀念,是主要原因。根據人口法草案,未來除非是被性侵、亂倫、未成年、未婚,或者是胎兒異常,否則懷孕12周以上就不得墮胎。
雖然這個草案引來民衆肯定,認爲不僅能夠保護孕婦的健康,且也符合道德傳統;但反對的民衆直指,那些性侵或是亂倫的人,要怎麼證明?如果前往墮胎,還要證明自己曾經遭到侵犯,那不是在受害者的傷口上灑鹽嗎?除此之外,反對者也提到,當地私人診所進行違法墮胎的情事猖獗,若未來的法令更嚴苛,很有可能讓這些診所,以及墮胎的行爲更加肆無忌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