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警案14人發監前落跑 北市警局長下令拘提

夜店警案14屁孩發監前落跑臺北市局長下令拘提。(本報系資料照片

喧騰一時的北市信義區夜店殺警案,最高法院判處主謀蕭叡鴻57人13年到2個月不等刑期確定,臺北地檢署分批傳喚蕭叡鴻27人入監服刑,僅13人乖乖入監,蕭叡鴻14人則在發監前落跑,北市警局局長陳嘉昌擔心這羣「屁孩」在外流竄滋事聯繫北檢,得知北檢已簽發拘票後,即下令市刑大主動向北檢拿取拘票執行拘提,若拘提不到,北檢最快自下週起發佈通緝。

夜店殺警案發生於2014年9月13日凌晨,「富二代」曾威豪與當時的女友劉芯彤在SPARK夜店消費時,曾男酒醉與安管衝突,2人打電話給蕭抱怨,蕭爲替2人出頭,透過「中山聯盟」、「中山好青年」等羣組,找來萬少丞、周譽騰許淳凱郭士均「四大司令」糾集70人趕到夜店,當時休假中的刑警薛貞國獲報到場處理,卻慘遭圍毆致死。

本案共有68名被告,除1人先在去年3月入監、另1人死亡外,最高法院今年3月將主謀蕭叡鴻57人判處13年到2個月不等刑期確定,另曾威豪、劉芯彤9人發回高院更審。

北檢針對刑期較重的蕭叡鴻27人,從本月5日至13日分4批執行發監,但僅有「黑二代」萬少丞、「星二代」易寶宏13人報到入監,至於判13年刑期最重的蕭叡鴻、周譽騰14人則人間蒸發,拒不入監。

檢方清查蕭、周14人戶籍後簽發拘票,蕭、周11人設籍北市,另3人戶籍在宜蘭花蓮,囑託宜檢、花檢拘提。

臺北市警局局長陳嘉昌得知超過半數的殺警案被告在發監前落跑,考量這批人早在法院審理期間就一再犯案、滋事,日前指示市刑大派員主動向北檢領取拘票執行拘提。

一般而言,檢方是依據被告戶籍,將拘票交其轄區分局執行拘提,這次由市警局長下令由市刑大出面拘提,並不多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