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長者配眼鏡 苗縣府有補助

苗栗縣政府運用公益彩券盈餘獲配款辦理「中低(低)收入戶老人老花眼鏡補助計劃」,即日起符合申辦資格長者,可持身分證明文件戶籍所在地公所領取「配鏡券」,再到住家附近的眼鏡公司配鏡。(巫靜婷攝)

苗栗縣政府避免長者因視力減退而影響閱讀、社交、學習等生活機能,運用公益彩券盈餘獲配款辦理「中低(低)收入戶老人老花眼鏡補助計劃」,即日起符合申辦資格的長者,可持身分證明文件至戶籍所在地公所領取「配鏡券」,再到住家附近的眼鏡公司配鏡。

社會處針對縣內經濟弱勢的長者,補助每3年1副老花眼鏡,計劃自2019年10月開辦,去年共有110人申請配鏡。配鏡民衆表示,家裡有好幾只老花眼鏡,但年紀愈大度數愈深,看字變得吃力,有時候還要拜託小孩幫忙,有了補助,重新配鏡不僅省荷包,也讓老人生活更有尊嚴與品質

社會處老人福利科指出,補助對象設籍苗栗縣年滿65歲以上長者,或年滿55歲以上的原住民,符合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每人補助1副老花眼鏡,每3年可申請1次,縣內共有49家眼鏡公司配合辦理,長者需先到戶籍所在地之公所領取「配鏡券」,再到眼鏡行驗光配鏡。

老人福利科表示,長者申辦期間至11月30日止,原則上每副補助800元,若經眼科醫師檢驗需同時配戴老花及近視眼鏡,每人最高補助1000元,配鏡包含鏡片鏡框及售後服務,超出部分需自行負擔,配鏡未達補助標準,將以實際花費爲補助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