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罵王炳忠是「狗兒子」 館長判賠30萬
網紅「館長」陳之漢在臉書及直播中痛罵王炳忠是「狗兒子」等語,新北地院民事庭今判處館長賠償30萬元,並須刊登判決書在FACEBOOK「飆捍」、YOUTUBE「飆悍館長」頻道置頂貼文。 (陳慰慈攝)
前總統李登輝去年7月辭世,新黨成員王炳忠在臉書寫下「終於死了」,網紅「館長」陳之漢得知後在臉書及直播中,痛罵王是「狗兒子、共匪、賣國賊」等語,遭王提告。針對民事部分,新北地院今判處館長賠償30萬元,並須刊登判決書在FACEBOOK「飆捍」、YOUTUBE「飆悍館長」頻道置頂貼文。
王炳忠去年7月30日李登輝辭世後,在臉書貼文稱「終於死了」,引發館長不滿在臉書「飆捍」發文痛罵「丙中狗兒子」等語,2天后又在直播中辱罵王炳忠,「垃圾、弱智、狗孃養的、X你媽的中共狗、X你媽的王八蛋」、「狗兒子、中國狗、共匪、賣國賊」等語,王炳忠發現後怒而提告。
館長雖辯稱「丙中」不是指王炳忠,直播中也沒有提及王炳忠,否認犯行,但檢方認爲館長就是針對王炳忠進行情緒性謾罵,發言已逾越一般社會大衆可接受的程度,非適當合理評論,因此起訴館長。針對刑事責任部分,新北地院去年11月間依公然侮辱罪判處館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