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新制延攬外國人才 高薪者住一年可申請永久居留
日本政府今天召開有關吸納外國人才的相關閣僚會議,爲吸引更多在關鍵知識或技術方面優秀的海外人才,決定新設吸納制度。
目前「高度專門職」居留資格的取得條件複雜,日本將新設「特別高度人才制度」,以年收逾2000萬日圓,並擁有碩士學位等條件,或是工作經歷10年以上且年收入2000萬日圓以上,覈准發給居留資格,並設優待措施。
日本政府發言人、內閣官房長官鬆野博一今天在會議上說,希望能早日並順利的引進高度(優秀)外國人才。
日本現行的吸納外國人才制度始於2012年,對學歷、工作經歷、年收等項目分別計分累計,對於達到一定水準的外國人給予居留5年的「高度專門職」1號資格,3年後轉爲「高度專門職」2號資格,可無限期居留日本。
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的資料顯示,截至去年6月底,被認定爲「高度專門職」1號者共1萬6131人;「高度專門職」2號者爲1068人。
日本預定4月開始實施這項新政策有2大重點,一是擴大居留資格「高度專門職」的取得要件,設優待條件。居留日本的高度專門職人才目前是依學經歷、研究實績等計分,累積分數若達到一定水準,給予取得居留資格。
通常外國人要取得永久居留權至少需在日本住10年,但「高度專門職」居住日本3年或1年即可申請取得。若再加上符合有高薪的新要件,將有更多外國人可在短期內取得永久居留資格。
日本擴充的措施是保留積分制,並新設制度。研究人員及技術人員以「碩士學歷以上且年收逾2000萬日圓」或是「工作經歷逾10年及年收逾2000萬日圓」爲條件。如果是經營者,則以「工作經歷逾5年及年收4000萬日圓」爲條件。
符合上述資格者將是「特別高度人才」,在日本居住一年後,就可申請永久居留權。僱用的外籍幫傭可從現行的1人增加爲2人;配偶的職種可全職工作。
此外,日本政府也向畢業於全球百大大學的優秀年輕人招手,提供到日本企業就職,可申請「特定活動」簽證,從現行短期停留僅90天延長爲2年,以尋找工作。
日本經濟新聞報導,熟悉出入境管理制度的律師山脇康嗣指出,相較於歐美,日本的薪資水準低的情況,是外國人取得資格以外的一大課題。相較於主要國家,日本專門職人員的薪資低,例如日本資訊通訊業的就業者平均年收約4萬美元(約新臺幣120萬元)。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2019年公佈的延攬國際人才排行榜資料顯示,日本在35國中排行25名。(編輯:張芷瑄)112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