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打掃清出「陌生全家福」臉綠炸 因關鍵8字獲賠52萬
一名女子在丈夫計程車上發現一支手機藏有1家3口合照,怒告劈腿丈夫獲賠52萬。(示意圖/shutterstock)
南投一名妻子替丈夫整理計程車時,發現一支手機內藏有「1家3口」的甜蜜照,其照片中女性竟是曾來家中打掃的劉姓女子,憤而怒告兩人。其丈夫林男辯稱與劉女無交往生子情形。法官依手機內林、劉兩人抱子合照,以及照片上後製文字「兒子晚安,爸爸愛你」等證據,判決林男與劉女應連帶賠償元配52萬元。
根據判決書記載,吳女與從事計程車行業的林男結婚多年,吳女109年12月下旬幫丈夫整理計程車時,發現一支自己誤以爲已經遺失的手機、劉姓女子名義繳費通知書及一張男嬰取名資料,還在手機相簿內發現多張丈夫與男嬰合照的照片和影片。甚至吳女認出劉姓女子竟是10年前曾來家中打掃的清潔人員,認爲自己的配偶權被侵害,且精神受到重大打擊憤而提告。
林男則辯稱,因自己從事計程車,客人難免會將物品遺落車上,稱妻子發現的繳費單、取名資料或許是客人遺落,認爲自己與劉女並無男女交往關係,也無生子之情形。
南投地院審理時發現林男手機相簿內有多張照片及影片,其內容是林男、劉女分別抱着男嬰的生活或出遊照。另有部分照片,後製上文字「兒子晚安,爸爸愛你」、「老公,兒子,媽媽永遠愛你們!」等內容。手機訊息則提到「我就是心理有你跟兒子就好」、「小孩生了,我要跟你過下半輩子了」、「老婆你在樓上嗎」…等,亦可證明兩人存有長期男女交往關係且育有1子。
法官認定吳男與劉女行爲顯已逾越一般異性普通朋友間之分際,已超出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之範圍,侵害吳女配偶權。判決林男與劉女應連帶賠償元配5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