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特定行業就業 營造業 排除適用獎勵

爲在疫情期間協助青年就業及充實特定行業人力勞動部放寬「特定行業就業獎勵津貼」適用資格,透過獎勵方式引導青年在缺工產業穩定工作,目前已確定產業有特定製造業、照顧服務業,但原訂要納入獎勵範圍營造業,卻在跨部會評估後確定喊卡。

據瞭解,勞動部與工程會、營建署多次研商,希望能透過政策工具,協助找到勞動力市場供需兩端的平衡,但最後確定無法將營造業納入特定行業就業獎勵津貼範圍,主因工作型態薪資水準兩大問題

知情官員指出,營造業無法納入最大及主要問題就是工作型態,因臺灣的工程案會大包一路分到小包,中間包含多個承接不同工程介面的小營造廠協力廠,沒辦法預期工程案可施作多久、是否可達到勞動部所謂「穩定就業的標準」。

營造工程中最常見到的是承攬關係,官員坦言,勞動部希望引導青年進入缺工產業,讓青年能有穩定僱傭關係,但這與營造業工作型態不同,當營造業者都無法判斷未來是否有案可承接時,很難透過政策強迫每個營造業者長期僱用青年。

再者,官員認爲,營造業的薪資「很難滿足勞動部的期待」,因在工程案場多采承攬關係、日薪等,實際換算月薪、或用每月可工作的日薪累計,可能達不到基本工資,如此很難放入政策中。因此各部會達成共識,營造業確定不納入「特定行業就業獎勵津貼」適用範圍

勞動部「特定行業就業獎勵津貼」規定,青年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諮詢及推介至特定製造業或照顧服務業工作,在同一僱主連續就業達30日,每月發給5千元至7千元就業獎勵,最長髮給18個月,最高發給10.8萬元,且這與「青年就業獎勵計劃」並不衝突兩者合計最高可領13.8萬元的就業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