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員貪149萬人間蒸發25年 躲過法律追訴期免關
前臺中縣大雅鄉公所清潔隊員於1995年間貪污149萬餘元,因法律追訴期已過而免訴。(示意圖/Shutterstock)
前臺中縣大雅鄉公所張姓男清潔員,自1995年間涉嫌私下兜售負責區域之掩埋場入場票券,牟利149萬餘元,經檢方依瀆職等罪起訴,法院通緝至2022年3月,已超過法律追訴期25年,臺中地院依法諭知免訴。
判決書指出,張男原爲臺中縣大雅鄉公所清潔員,負責沙鹿鎮及大雅鄉聯合衛生掩埋場的入場票券販售業務,標準流程爲統一收據上填寫數量及金額,由買受人自行至大雅鄉公所繳款,但張男發現此收入並未被逐筆覈對,便心起貪念。
檢方指出,張男明明爲公務員,卻以職務之便,自1995年4月至1996年10月間私下向外販售3476張入場票,牟利149萬5800元並佔爲己有,依涉犯修法前的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侵佔公有財物罪,將其提起公訴。
臺中地院表示,張男於1997年2月法院審理期間數度被傳喚、拘提均未到庭,法院於同年6月發佈通緝令至今,但張男隱匿行蹤,此案法律追訴期爲25年,經計算並扣除偵查時間,追訴權時效至2022年3月12日,已超過時效,諭知張男免訴,逃過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