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甘兩省開展黃河上游流域生態環保聯合執法行動

何敏

10月21日至22日,青海省生態環境廳聯合甘肅省生態環境廳在海東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召開跨區域生態環境保護聯合執法第二次聯席會議並開展黃河上游流域聯合執法行動。

聯合執法行動中,青甘兩省生態環境聯合執法組分別對民和縣青海西部水電有限公司、金星水電站、青海匯能冶煉有限公司,以及蘭州市紅古區海石灣污水處理廠、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甘肅窯街固廢物利用熱電有限公司共6家企業,開展了污染防治設施運行及污染物排放、污染源自動在線監控設施運維、排污許可制落實、環境規範管理等方面的現場檢查,強調兩地企業要堅決擔起污染防治主體責任,充分保障治污設施正常運行和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堅決杜絕超標排污、偷排偷放、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爲,做到誠信守法規範經營;要自覺投身黃河上游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大局,加大環保資金投入,改進生產技術工藝,更新生產裝備,切實加強企業內部精細化環境管理。

據悉,青甘兩省自2023年共同簽訂聯合執法工作協議後,圍繞祁連山區域、黃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開展了一系列聯合執法工作,共同解決了一批跨區域生態環境重點問題,兩省聯合執法成效進一步鞏固、合力進一步凝聚,協同聯動、互助互促成爲新常態。其中,海東市與蘭州市聯合開展界河枯水期涉水企業專項執法,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與酒泉市三次組成檢查組對重點生態功能區聯合巡查,海北藏族自治州與張掖市對交界處環境污染糾紛進行共商研判。

據瞭解,今後青甘兩省生態環境部門將在常態化組織聯合執法監管、加強聯動處置能力水平、開展執法全方位深層次合作三個方面共同努力、深入合作,積極構建生態大保護大協同格局,強化黃河上游流域、祁連山區域執法監管,縱深推進跨區域聯合執法機制落地落實,全力保障黃河安瀾,守好國家西部生態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