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生互槓!嗆同學「延畢的垃圾」挨告 判無罪關鍵曝光
清大生互槓,嗆同學「延畢的垃圾」挨告,法官判決無罪關鍵曝光。(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清華大學一名廖姓男學生,在校內的機車停車場,因細故與同學發生爭執,辱罵對方:「你怎麼這麼廢,跟個垃圾一樣」、「真是可悲,延畢的垃圾」、「你就認清事實好不好,你就是這麼爛的廢物」,同學則回嗆「比一個國小生還沒有公德心,你這個遠不如國小生的人」,事後同學提告廖男公然侮辱。
法院審理,廖男同學指控,他被廖男辱罵,「你單純只是爛到沒辦法準時畢業」、「你這種人怎麼還可以活在這個世界上」、「你這種人品難怪畢不了業」、「你沒有必要被人尊重」、「你這種垃圾就應該趕快回去讀書」、「你真的很可憐,沒用的垃圾,真的很沒用」。
「你能力就這麼爛,你能力就爛成這樣」、「你很爛,你本身很爛,你事實很爛我也可以評論,阿你就是個廢物阿,我可就可以評論你啊,你他媽就是爛阿」、「你就認清事實好不好,你就是這麼爛的廢物」、「真的沒用,延畢的垃圾」。
廖男則是辯稱,他當天因考試考不好,纔會碎碎念說「靠北、考三小」,同學以爲是在罵他,所以纔會在現場跟吵架。廖男說,他不是一直罵同學,是因爲過程中,同學持續說話詆譭,他才斷斷續續回話。
廖男指出,同學也有罵他,「像是你一樣做專題被別人靠杯自己都不檢討;所以你不會尊重別人,沒有公德心,也不會合作;比國小生還不會合作,比一個國小生還沒有公德心,你這個遠不如國小生的人。」
法官認,廖男的同學在爭吵時脫口而出惡言,雖然是粗俗不得體,但僅是衝突時的短暫言語攻擊,並非反覆、持續出現的恣意謾罵,依憲法法庭判決意旨,尚難認定是故意貶損他人的社會名譽或名譽人格,因此無從認定構成「公然侮辱罪」。日前依法宣判,諭知廖男「無罪」。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