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筆籤放棄急救!72歲嬤「洗3次腎醒了」卻腦中風 醫:自私的愛
「你的命不能自己決定!」一名在醫院實習的網友最近碰到一案例,讓他感觸頗深,有位72歲阿嬤因尿毒症住院,檢查發現疑是卵巢癌末期,當時她親筆簽下放棄急救,結果病情急轉直下,在她失去意識後,家人堅持撤除同意書,歷經3次洗腎,病患是醒了,但現況卻讓人鼻酸。
網友在dcard寫道,72歲阿嬤因突發的尿毒症住院,除了鉀離子高、全身癢、身體腫得不像話,還會喘個不停,經電腦斷層掃描懷疑是卵巢癌末期,已經有肺轉移,而兩側輸尿管及腎臟也報銷。
阿嬤意識相當清楚時,在醫師和她姊妹的見證下,親筆簽下放棄急救(全拒,包括洗腎、插管、電擊、壓胸、升壓劑),強調不願做任何治療,希望就這樣離去,在她保有意識的期間,妹妹不斷勸說接受治療,但她總是拒絕,說自己已年邁,就算治療也只是多痛苦幾個月。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視覺中國CFP)
原po表示,「在加護病房第5天,她失去了意識,但心跳跟呼吸還在。這時候她妹妹跳出來,夥同其他的家人,要求撤除病患的放棄急救(她先生已往生),不管主治醫師好說歹說,勸家人尊重病患意願,仍是非常堅持,最後病人被插管,大腿被裝上洗腎導管,脖子被打上中央靜脈導管,洗了3次腎後醒了,但懷疑腦中風,講話胡言亂語。」
網友感嘆,「她的妹妹很愛她,從住院就開始照顧她,大小便翻身拍背都很積極;但這樣的愛在我們旁人眼中,很畸形、很自私。在臺灣,你的命最後不能由你自己決定,就算親筆簽下放棄急救也一樣,因爲死人或腦袋壞掉的不會告人,只有活人(家屬)會告,就算保證不會告贏,要抽出時間上法庭還有找律師,就是醫師的噩夢。」
他直言,希望臺灣法律能再多一些配套措施,好好捍衛病患本身的意願及尊嚴,「很多人好奇難道本人簽了,家屬真的能撤回?目前臺灣法律的立場只有『鼓勵』尊重病人意願,而沒有『強制』,也沒有足夠的法條保護醫師照着病患意願執行,而不會被家屬提告,詳細的我並沒有深究,但這就是臨牀上常常在發生的事。」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視覺中國CFP)
對此,大部分網友都認爲,這樣的愛太過自私,「爲什麼本人的決定能被更改」、「我可以忍受最愛的家人離開的悲傷,只求他們臨走前不要有任何的痛苦,所以我支持不插管不氣切」、「真正要改的不是法律,是臺灣的教育」、「看的心好痛」。
不過也有不少人爲此糾結,表示「如果對方是你很親的人,自己一點也不想放棄希望,但又不希望她繼續受苦,想阿嬤了…」、「其實我媽也說如果哪天她發生了什麼事,不要靠機器維持生命,就讓她走。我當下覺得我媽能這樣想很棒,可是過一陣子之後我問自己,真的捨得簽下任何放棄的同意書嗎?說真的...我捨不得,也不知道到時候我會怎麼決定,因爲我真的很愛她,沒辦法想像我媽離開我的那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