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推銷」又來 西門町少年硬塞愛心!警全程目擊
▲少年攔下路人,強調自己在比賽,不會耽誤太多時間,也不是變態,開始與路人閒聊。(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不想買東西卻被強迫推銷,不少人都有這種不愉快的經驗。臺北市警方在西門町帶回一名年僅16歲的高姓少年,帶着5個PV材質小零錢包,幾支原子筆,在路口強迫推銷,自稱是在比賽。少年供稱,和他一樣的夥伴每天都會在臺北車站領取商品,再到指定地點推銷,但這樣的行爲其實已經觸法,少年被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
這個月12日下午,高姓少年將零錢包、原子筆裝在塑膠提袋中,到西門捷運站6號出口外的徒步區,向人推銷愛心筆、愛心零錢包。一開始先向路人詢問「你是臺北人嗎?」、「不會耽誤太多時間」,路人停下腳步,紹年便開始閒聊,自稱是在比賽,希望能幫忙加個分,但突然從袋子裡拿出商品,塞到路人手上,希望路人給點支持和鼓勵。
▲說到一半,少年突然拿出愛心零錢包、愛心筆,塞到路人手上。(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轄區員警發現,立即上前將人帶回派出所,原來少年的行爲就是所謂的「強迫推銷」,不過高姓少年向員警表示,剛放暑假的時候,在臺北車站對面百貨公司前,遇到一名男子給他一張名片,上頭印着大大的「徵」字,以及電話。心想或許有賺點零用錢的機會,便加入推銷的行列。
工作內容是,每天早上到臺北車站集合,有「幹部」發放商品後,遵從「上線」指示,到指定地點推銷。每件賣199元,可獲利50元。少年強調,自己只是想賣東西打工,商品來源他完全不清楚,「上線」是誰也不知道。
▲員警上前向少年說明觸法後,將少年帶回派出所。(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但警方不排除,少年的說詞根本是集團擬定的「教戰守則」,如何找目標、如何搭訕、如何塞物品、收錢,萬一被警察抓到了,該如何脫罪,都有一套既定說詞。例如「我們在比賽啦!」、「我們不是變態!」、「這是我們自己做的!」、「我們真的是在賺自己學費!」、「幫我們買個心意啦!」等等,加入推銷團的少年們,都還得「上課」。
警方表示,「強迫推銷」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最高可處1萬2000元罰鍰,3日以下拘留,將持續追蹤上游集團。警方呼籲青少年不要一時被金錢誘惑,挺而走險,也呼籲家長暑假期間多留意孩子們的行蹤。
▲少年推銷的零錢包、愛心原子筆,一個賣199,賣出一個就可抽50元。(圖/記者楊佩琪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