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雲林議員走私640KG安毒入臺 船東用「這招」換減刑
前雲林縣議員顏旭懋(圖)前年勾結東港籍漁船「祥涌6號」船東陳耀華等人走私640公斤、市價逾10億元安非他命入臺,二審高雄高分院24日宣判,陳男符合偵審自白要件,減刑改判17年半,其餘6人仍判6年2月至12年半不等刑期,可上訴。(本報資料照)
前雲林縣議員顏旭懋前年勾結東港籍漁船「祥涌6號」船東陳耀華等人走私640公斤、市價逾10億元安非他命入臺,警方即時攔阻但仍有530公斤安毒流入市面。一審判陳男無期徒刑,二審高雄高分院24日宣判,陳男符合偵審自白要件,減刑改判17年半,其餘6人仍判6年2月至12年半不等刑期,可上訴。
前年4月底,顏旭懋出資,由黃姓男子居中牽線,藉由陳男的「祥涌6號」漁船作爲運輸工具,委由莊姓男子駕船出海,前往東沙島東南約90浬一帶海域,向不明船隻取得總重640公斤、分裝30口麻袋的甲基安非他命後,返回屏東縣新園鄉鹽埔漁港走私入境。
成功上岸後,由洪姓、郭姓、粘姓男子分駕兩車,將其中26袋毒品運往彰化一帶交予陳姓、涂姓男子送往倉庫藏放,其中陳男又將其中11袋另運往國道三號關西交流道下方一帶某處,交付不詳之人。
警方接獲線報前往攔截,陸續查獲相關涉案人士,但仍有530公斤安毒流入市面。
一審依走私毒品罪,判處陳男、莊男兩人無期徒刑,同案被告6人則判6年2月至13年半不等徒刑。。主嫌顏旭懋遭檢方求處無期徒刑,該案另由屏東地院審理中。
陳男等人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強調該案走私毒品數量龐大,從南部迅速擴散至中北部,對社會治安、國民健康危害甚鉅。
法官認爲,陳男確實符合偵訊中自白的要件,改判他17年半,莊男因辯論庭當天住進加護病房未應訊而另行審結,其餘洪男等6人則因部分人轉污點證人、犯行情節輕重不同等因素,改判6年2月至12年半不等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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