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國手裝盲詐保判有罪 檢提再審求翻案

前手球國手陳宥憲(左)遭高雄高分院依詐欺罪判處1年2月徒刑定讞,但由於陳宥憲經醫學鑑定失明且在民事部分再審連獲勝訴,高雄高分檢主動爲他提出再審,高雄高分院1日首度開調查庭。(洪浩軒攝)

原名陳敬鎧的前手球國手陳宥憲,遭控謊稱失明詐領保險金,被依詐欺罪判刑1年2月定讞,但由於陳宥憲經醫學鑑定確已失明,高雄高分檢署主動爲他聲請再審,陳宥憲1日在高雄高分院首次調查庭中表示,他知道自己看不到,但想捍衛自己的名譽,爲了不讓身邊親友擔心,只能故作堅強。車禍到現在也想知道,還有沒有機會恢復視力、重見光明。

陳宥憲2009年在彰化市區騎機車發生車禍,就醫後視力受重創,分別向國泰、南山、明臺等3家保險公司請領522萬元保險理賠金,但陳宥憲隨後被發現可以像正常人般丟接飛盤、教打網球、跳舞等,遭控裝瞎詐領保險金。

高雄高分院2018年依詐欺罪判陳宥憲1年2月徒刑定讞,3家保險公司也以「不法得利」等理由,提告要求陳宥憲返還理賠金,但後來南山人壽先與陳宥憲達成和解,高雄高分院也在2020年先後針對國泰、明臺案判陳宥憲勝訴,免還理賠金定讞。

高雄高分檢認爲,陳宥憲經醫學鑑定失明,民事最終判決也不用返還理賠金,所以沒有不當得利的詐欺犯行,他申請理賠便無犯罪結果,依刑法第26條:「行爲不能發生犯罪之結果,又無危險者,不罰」,主動替他聲請再審,希望陳宥憲能翻案改判無罪。高雄高分院昨首度開庭,調查全案是否有再審必要。

檢察官開庭時表示,陳宥憲受傷後視力時好時壞,若他申請理賠金時視力狀況不良,就無詐盲犯意,法院應釐清當時的視力,不能以事後視力變好論罪;陳的辯護律師也提出2位教授最新鑑定報告,認爲陳宥憲屬全盲,自始都無詐盲的犯意,要求改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