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保潛逃罪遲不提版本 政院:可行性、有效性仍有爭議

立法院即將排審修法增訂「棄保潛逃罪」,不過行政院方面表示,針對刑法妨害司法公正罪章修正草案,雖然已開過11次審查會議,尚有不同意見仍需整合,仍要請法務部持續凝聚各界共識。 圖/取自總統府 Flickr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下週一審查攸關「棄保潛逃罪」的刑法第161條修正草案,不過行政部門方面至今仍未提出政院版修法草案。行政院方面表示,針對刑法妨害司法公正罪章修正草案,雖然已開過11次審查會議,不過尚有不同意見仍需整合,仍要請法務部持續凝聚各界共識。

針對棄保潛逃加重刑責早在2017年的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中就已有共識,法務部於2019年送出刑法修正條文草案後,在去年8月、立法院本會期開議前曾表示,該案已在行政院覈定中,若無意外,本會期將送立法院審議,不過至今仍未見政院版草案。

行政院人士表示,有關法務部研擬刑法妨害司法公正罪章修正草案,增訂棄保潛逃、司法關說、妨害作證、訴訟資料目的外使用等罪,行政院刻正審查中,目前雖然已召開11次審查會議,不過由於尚有不同意見仍需整合,政院將積極推動修法,並請法務部持續凝聚各界共識,落實司改國是會議結論,增加人民對司法的信賴。

相關法界人士指出,行政院對於「棄保潛逃罪」的要件明確性、立法必要性等方面有相當多討論,但對於合理性、可行性和有效性都尚未達成共識。例如究竟該放在訴訟的哪個階段?他舉例,如果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棄保潛逃,最後被判決無罪,是否該視棄保爲有罪?另外,訂定棄保潛逃罪究竟能否達到嚇阻逃亡的效果?如果當事人被求處重刑,是否會被罪責相對輕的棄保罪嚇阻而不逃?

法界人士說,棄保潛逃罪是保全訴訟程序的一種手段,不過並非國際間普遍的立法;他坦言,司改國是會議雖然認爲「棄保潛逃罪」有必要,不過一旦進入專業具體化檢視後,會發現仍未必有足夠面向的討論,因此尚須再凝聚共識。

根據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於2017年5月4日第五次會議所作出的結論,針對如何有效打擊犯罪,會中決議爲確保國家司法權正確行使,發現事實真相,應研議相關妨害司法公正罪,檢討湮滅刑事證據罪及僞證罪,增訂違背依法所發保全權利命令罪與棄保潛逃罪,並增訂干擾證人及報復檢舉人與證人罪,及增訂妨害刑事調查及執行罪,以杜絕濫用權勢、關說斡旋等妨害執法行爲。

民衆黨立委黃國昌在卸任時代力量區域立委後,曾在2021年11月於臉書貼文抨擊行政部門推動「棄保潛逃罪」及「妨害司法公正罪」的進度「一拖再拖,到底還要拖多久?」

黃國昌質疑,時任法務部長蔡清祥再一次於立法院業務報告中,提到「妨害司法公正罪」及「棄保潛逃罪」已提送行政院審查。但這樣的宣傳令人非常難過。他指出,早在2017年,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中就已決議要修法,但行政部門的牛步推拖,顯示只是在做做樣子。他抨擊,這幾年來,權貴、政客一個接着一個落跑,法務部兩手一攤、毫無對策。他強調,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人民對司法的不信任,對權貴司法的深惡痛絕,早已不是新聞。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