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藍綠提案凍漲電價 環團:等同納稅錢補貼高污染產業
電價審議會於近日召開,並宣佈4月起全面調漲電價,產業用電調幅爲7%至25%,700度以下住宅用戶、1500度以下小商家調幅皆爲3%至5%。(報系資料照)
電價審議會於近日召開,並宣佈4月起全面調漲電價,產業用電調幅爲7%至25%,700度以下住宅用戶、1500度以下小商家調幅皆爲3%至5%。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等環團發起連署指出,電價合理化爲提升能源效率、促進產業升級、提升人民生活品質與健康的必要政策工具,也強調政府應完善保障弱勢福祉、促進社會公平之配套,並藉機強化節電政策。
連署表示,國民黨、民衆黨立委切勿決議通過相關提案,應讓電價審議維持專業性、獨立於政治力影響,莫成爲臺灣善盡減碳責任、邁向淨零的絆腳石。
環團提及,臺大風險中心2023年公佈的民調指出,有超過8成民衆願意支付更多電價,以減少未來氣候災害的損失,呼籲政府也應同步提出刪除化石燃料補貼的具體作爲,反映能源真實成本以促成節能減碳,落實世代與社會正義,不該讓年輕世代承擔不當電價補貼帶來的環境代價,且臺灣經濟長期仰賴高耗能產業,並享有全球第三低之工業電價,不利於節能與產業創新,應藉由電價合理化,兼顧經濟發展與環境永續。
環團說,據統計,歷經這兩年電價波動後,住宅電費的支出並未增加,佔家庭所得的比例更降至0.93%,對一般家戶影響較少,但對於弱勢者、租屋族的可能影響仍須有完整配套,對學校及社福團體維持電價凍漲,然而針對其他有能源貧窮風險的家戶,各縣市政府應完整掌握名單,並設計根本性的用電改善方案。
內政部應規範定型化契約以明確規定房東不得超收每度平均電價,也應提供房東提升家電設備能效的誘因,減輕租屋者電費負擔,呼籲政府在調整民生電價時,應同時搭配更完善的住商部門節電措施,加速智慧電錶的裝置並加強用電資訊的分析應用,並完善既有建築能效揭露與改造相關機制。
環團提及,電價調漲並非物價上漲的主要因素,政府應該嚴加查緝藉口電價調漲而擡升物價的不公義行爲,以使社會公正運作維持物價穩定。至於產業用電,除了以用電量多寡與近年用電成長幅度作爲電價分級依據外,也應將企業的節電率列入分級指標,經濟部應儘速提出《能管法》修法草案,提升用電大戶的納管範圍與節電目標,能源署也應要求大用戶強制導入投資回收期在3年以內的節電措施,以提升能效同時減輕用戶電費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