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亞洲新灣區 高市府:示範區有「三要一不要」
▲高雄市政府大力開發亞洲新灣區。(圖/高雄市都市發展局提供)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針對自由經濟示範區設置,高雄市政府28日表示,基於高雄港周邊亞洲新灣區再開發及產業轉型再發展需要,市府主張「三要一不要」,包括要金融服務、要港區再造、要產業轉型,不要傷害農民的「農業加值」。另外,必須符合程序公開透明以及建置產業、就業衝擊保障配套等原則。目前適合高雄金融等產業發展的自經區條例版本已透過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提案,市府期望中央政府及執政黨黨團支持,讓南北產業均衡發展。
市府說,自經區設置從原本高雄市「唯一」變成「之一」,中央政府設置的六港一空幾乎將臺灣整體成爲自由經濟示範島,除決策變化未對外說明外,其是否仍具示範效果令人懷疑。
市府表示,高雄市是工商大城,農業產值雖所佔比重不高,但農業就業人口不在少數,農產品開放進口後的因應措施,中央主管機關迄今未有對策,對臺灣農業品牌流失的憂慮也未能說明。
市府認爲,審查程序透明化、建立社會共識、產業衝擊評估配套都是自經區條例是否通過的關鍵,中央政府在任何一個環節皆不能草率,否則將未蒙其利先受其害。
市府指出,亞洲新灣區是高雄產業轉型的新亮點,也是高雄港再生的新契機,市府將亞洲新灣區列爲服務業開放自由化的示範區,除了這些土地都屬國公有土地沒有土地徵收爭議,同時將國有土地價值提高更有助於挹注國庫改善財政,因此,自經區條例中應明訂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內國公有土地與國營事業管理機關及高雄市政府合組成立或共同委託同一公民營事業辦理申請規劃、開發、招商與管理等業務;成立金融專區,由金融業申請設置國際金融業務分行或分公司,各類金融機構得申請設置總行、總公司與各類分支機構;公司得申請設立達一定規模且具重大經濟效益之營運總部;設置國際觀光度假區,包含國際觀光旅館、觀光旅遊設施,國際會議展覽設施、購物商場及其他發展觀光有關之服務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