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仔砸錢討碩士酒店妹歡心 摟腰吻額被告性騷擾
▲一名在高級會館上班的女公關提告男客性騷。(示意圖/達志影像/非本文當事人)
臺北市尤姓男子2月24日到林森北路某會館消費,結識自稱碩士畢業的高檔酒店妹「甜甜」(化名),帶她到敦化南路高級飯店用餐,後至信義區法式甜點餐廳吃點心,再帶她回家裡品茶,不料事後竟被提告性騷,遭指控有摸臀等不禮貌舉動。但檢方質疑,甜甜若感不舒服,爲什麼還跟人回家?將全案不起訴處分。
甜甜向檢方指控,尤男當晚先是在飯店大廳試圖摟她腰,她立即閃躲,並與之保持1公尺以上距離,但在坐下用餐時,對方又來牽她的手,她爲了迴避起身去拿甜點,沒想到在經過尤男身邊時又被觸碰臀部,讓她感覺備受污辱,羞憤不已。
後來在法式甜點餐廳,尤男在電梯內大膽索吻,甜甜撇過頭不給親,但看到對方面露不悅,遂急忙提議要聽音樂會,讓尤男帶她去7-11購票。在敦南誠品附近超商,不容自己失敗的尤男再度出手摟腰、搭肩,甜甜心中雖然不從,卻也只能就範,但臉上不禁掛着嬌羞的笑容,畫面全被監視器錄下。
買完票後,尤男稱家裡有極品茶葉可供品嚐,甜甜於是隨之回家,卻在要進家門口時被強吻額頭,讓她十分擔心接下來將要發生的事,於是請求尤男送她回家,結束約會,並在事後提告性騷擾。
尤男出庭時辯稱,他當天雖有觸碰甜甜肢體,但都是禮貌性接觸,更以超商監視器拍下的甜甜笑容舉證,指她根本沒有感覺不舒服。檢方也質疑,如果原告對被告毛手毛腳感到不悅,爲什麼還肯跟他回家呢?對此甜甜辯稱,她當時是因爲覺得對方作風洋派有個性,想要進一步多觀察、瞭解,因此纔會前往其住處。證詞被檢方認爲文不對題,予全案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