趴趴走泰女花蓮到案 百萬罰鍰沒錢繳
因違反新冠肺炎防疫規定趴趴走,被裁罰100萬元後神隱的泰籍女遊客現身了,不過,她向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表示「沒錢付罰款」,花蓮分署與她協商後,要求她聯繫泰國的親人想辦法協助處理罰鍰事宜。
行政執行署副署長陳盈錦表示,被花蓮縣衛生局裁罰100萬元的泰籍女遊客,因逾期未繳100萬罰鍰,衛生局將她移送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強行執行,花蓮分署立即對她限制出境,並與泰國駐臺辦事處聯繫處理,同時,花蓮分署也會同警方尋找這名泰籍女子。
神隱的泰女是本週與泰國駐臺辦事處聯繫,辦事處告知泰女「出來面對」,泰女於是前往花蓮分署「到案」;不過,泰女向花蓮分署表示,她沒有錢繳這麼高額的罰鍰,不知道該怎麼辦,執行官則要求她聯絡泰國的親人協助解決,並且留下泰女的聯絡方式,並告誡她「一定要能找到人」。
這名泰籍女子是在3月18日入境,寫錯地址及電話等通訊資料,導致衛生單位無法進行追蹤檢疫狀況,最後在花蓮火車站找到人,經確認身分後,花蓮衛生局依法開罰100萬罰款,但她逾期未繳,被移送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