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拉皮麻醉亡!專科醫曝「法規大漏洞」:民衆無從分辨

▲專科麻醫提醒,大小麻醉都有風險,都應由專科麻醫執行。(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

北市中山區知名醫美「光澤診所」爆患者進行拉皮等療程,在麻醉後血氧濃度不穩,送醫搶救不治,這起意外也讓「麻醉」爭議再起。麻醉專科醫師蘇百川指出,民衆去醫美根本無從分辨是否有專科麻醫執行麻醉,衛福部的特管法也僅規範八項手術,但現在醫美手術(如割雙眼皮、割眼袋)很多在規範外,「是時候讓所有的醫美麻醉納入正規麻醉規範了。」

臺灣在2018年曾發生一連串醫美診所「無麻醉醫師」在場的麻醉相關意外,衛福部在2018年9月6日修訂「特訂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特管法)」,針對部分醫美整形手術的麻醉資格以及規範做明確訂定。

蘇百川說明,目前除在執行特管法第二十五條有規定的八項手術(如:削骨、中臉部、全臉部拉皮、大量抽脂、腹部整形、鼻整形、義乳植入之乳房整形、全身拉皮手術)時的麻醉資格有所規範限制外,其他的光電、醫美、或整形手術並沒有規範。

他也提到,政府雖然有醫策會推行的診所美容醫學品質認證,目的是以「安全」爲基礎,保障民衆就醫權利,但是辦理多年以來,參與的診所機構仍偏少,而且該認證將評鑑項目分成「美容手術」以及「光電及針劑注射治療」兩類,美容手術又是以診所自行選填有在執行的進行認證。

也就是說,只有當診所勾選的項目包括有特管法前述八項的手術內容時,纔會真正進行對麻醉鎮靜安全的查覈,若以這次發生意外的電/音波拉皮療程,因爲屬於光電治療的部分,就不會在醫策會現行診所麻醉鎮靜安全查覈的範圍內。

蘇百川進一步說明,醫美診所若是申請光電項目,就可以對外聲稱通過認證,雖然衛福部網站上會寫通過光電類,但民衆其實不會分辨,而若是要申請手術類,只需要選割雙眼皮就好,因爲割雙眼皮並不在特管法規範手術內,所以醫策會去認證,就不會特別查合是否有符合麻醉規範,雖然最後網站會公告通過的手術項目,但是民衆依然較難分辨,這法規上是有漏洞的,難免有人會攢漏洞。

有關診所不請麻醉醫師的亂象,蘇百川坦言,請麻醉醫師也是一筆花費,站在診所立場,絕對不會希望成本變高,那就變成「賭賭看」,但麻醉醫師很大的關鍵是擔任患者在手術過程中出問題的搶救角色,例如在深度鎮靜呼吸道喪失,只有5分鐘可以處理的狀況下,不可能那時纔開始找到處找麻醉醫師求救,所以建議一開始就找。

根據規範,所有的麻醉,不論術式,鎮靜麻醉的資格都應該符合特管法第二十九條的規範,也就是「全身麻醉以及深度鎮靜,應由麻醉專科醫師執行」,「輕中度鎮靜得由第二位非手術的醫師執行,該醫師必須受過主管機關認證麻醉鎮靜課程的全數訓練」;現在醫療進步,很多醫療項目分工更明顯,蘇百川認爲,病患不論接受何種手術或光電治療,都應有一致的安全規範。

蘇百川強調,仍有醫美會全面考量安全性而請麻醉醫師進行麻醉,因爲麻醉無分大小,只要給了藥就有風險,是所有麻醉醫師共同的認知,這個事件雖屬不幸,但正是時候重新檢視所有在診所執行各式麻醉的安全,麻醉的安全規範不應區分術式或者醫美治療內容,只要執行麻醉或鎮靜,場域的設備、人力需求就應該至少符合臺灣麻醉醫學會中度鎮靜麻醉指引。

而針對麻醉醫師的重要性,蘇百川強調,不論在國內外,麻醉都已是一個專門的學科,這個專長至少要四年的專科醫師訓練,這期間經歷各式各樣手術的磨合,專業知識的攝取以及麻醉醫學會每年同儕評估測驗、臨牀情境模擬測驗和最終的麻醉專科醫師筆試及口試淬鍊出來的專業技能,因此專科麻醫纔是受過完整專業訓練,可以保護病患的安全,及早偵測異常,並校正可能的危險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