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槍械室內清槍誤擊發 記過1次!小隊長申誡
▲女警在清槍時,子彈還未全數退出,便在清槍桶誤觸板機擊發。(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臺北市信義分局女警在槍械室內清槍時,未退出子彈誤觸板機擊發。對此信義分局發出新聞稿表示,誤擊事件違反「後勤業務要則」,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等規定,將黃姓女警記過1次,小隊長因督導不周,給予申誡1次處分。
這個月18日,黃姓女警早上10點上班至晚上11點,接近下班時間,到槍械室繳還PPQ M2槍枝和子彈,確實按照程序進行清槍動作,但子彈還未清出,卻誤觸板機,槍口朝清槍桶內擊出1發。由於在室內,槍聲之大,整棟分局大樓都聽得見。
▲員警下班前,皆會到槍械室繳械。(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信義分局表示,黃姓女警的誤擊,違反「後勤業務要則」中關於武器彈藥使用規定,分局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等相關規定,給予黃姓女警記過1次處分,帶班幹部小隊長對下屬工作有違失,監督不周,也給予申誡1次。
分局強調,將製作案例教材,請各單位主管加強宣導,並且在每日勤前教育實際操作。也將由教官每週在勤前教育時,現場指導,落實執行以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