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開第1槍 高虹安停職不發薪

因涉貪遭判刑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27日表示,原本如依規定支領半薪就規畫捐出,做爲新竹市急難救助使用,但也尊重內政部不給薪的決定。(本報資料照片/王惠慧新竹傳真)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遭一審判7年4個月,對此,內政部昨日宣佈,爲貫徹政府廉能政治決心,已發函通知新竹市政府,高虹安於停職期間不發給薪給。高虹安表示,原本就規畫將這半薪捐出,做爲新竹市急難救助使用,也尊重內政部的決定。

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王義川日前質疑,高虹安雖遭停職,但仍領有半薪,對此,內政部昨火速表示,不核給半薪;內政部強調,民選地方行政首長停職期間得否發給半俸,是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規定,由具有行政監督權限的上級機關,審酌當事人事實情況是否足以維持基本生活及涉違法失職程度等,裁量得否發給半數俸額的決定,而縣(市)長則是由內政部裁量。

內政部指出,考量高虹安是涉《貪污治罪條例》案件,爲貫徹政府掃除貪污,建立廉能政治決心,因此決定不核給半數俸額。

內政部說明,2017年人事總處函釋前,民選首長停職案是由「服務機關」決定是否發給半俸,2017年人總函釋明定,決定是否發給半俸的權責機關改爲「上級監督機關」以來,高虹安是第一個由內政部決定的案子;至於鄉鎮市長停職縣府是否停發半俸,內政部無統計資料。

新竹市政府27日迴應,針對暫停首長待遇事宜,後續將依相關規定辦理。高虹安則透過文字表示,原本如依規定支領就已規畫將這半薪捐出,做爲新竹市急難救助使用,也尊重內政部的決定。

據瞭解,高虹安在任職市長期間,每月薪俸額含加給約爲19萬3410元,按此計算,半薪約是9萬6705元左右。但內政部發函新竹市府不給薪高虹安,捐款規畫應該就無法實行。

不過,這也不是高虹安首次有意捐款給市府,2022年名嘴於電視政論節目,惡意編造不實言論詆譭當時投入新竹市長選戰的高虹安名譽,新北地院認爲名嘴所述確爲不實,判賠10萬元,高虹安日前也將這筆賠償金全數捐贈給新竹市消防局購置電動車滅火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