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組織法修正三讀通過 翁柏宗12月1日下臺
立法院院會15日處理《NCC組織法》修正草案,藍白以人數優勢表決三讀通過,隨後國民黨與民衆黨立委在議場內舉標語喊話。(姚志平攝)
行政院鑽漏洞,指定翁柏宗延任並代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藍白15日聯手將《NCC組織法》修正案三讀通過,更明定新法自12月1日施行,當天就讓翁柏宗下臺,綠營痛批,在野黨就是要癱瘓NCC;行政院昨僅表示,將思考是否提出後續方案,確保法定獨立機關正常運作。
立法院上會期三讀通過修正《NCC組織法》,規定委員「得連任一次,已連任者不得再任」,並刪除延任規定,也增訂行政院長補足提名期限,賴清德總統公告後,行政院卻利用《NCC組織法》第16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的漏洞,拖延新法上路,甚至宣佈翁柏宗延任並暫代主委。
依照慣例,過去鮮少修正法律案明定施行日期,但如今朝野信任盡失,昨日院會藍白共提修正動議,在《NCC組織法》第16條明定新法自113年12月1日施行。院會表決後,藍白修正動議以55票對48票通過,立法院長韓國瑜敲槌三讀。
由於執政黨目前提報的新任NCC委員名單中包含翁柏宗,黃國昌指出,新法上路後,行政院長卓榮泰至少要重新提名NCC主委,不可能再提翁柏宗,「難道行政院要強迫立法院審一個連消極要件都不具備的人?」或可提出一份全新的4人名單。
民進黨團痛批,藍白就是要讓NCC癱瘓停擺,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強調,綜觀208個機關組織法,施行日期都是由行政院來決定,這纔是有序的法律秩序。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則反擊,如果不是因爲槓子頭政府,立法院沒那麼無聊審這種「防小人條款」。羅痛批,NCC根本是民主憲政之恥,NCC訴訟已21連敗,對中天的上千萬裁罰已有4成被撤銷,「法院認證濫罰480萬」,從沒見過一個行政機關打官司一直輸,這樣的NCC還想違法延任,「門都沒有!」
至於NCC人事審查何時進行,國民黨交通委員會召委魯明哲坦言,行政院如果不改前朝提出的名單,也不來溝通,他身爲在野黨召委,不會主動排審,「交通委員會還有很多事要關心」。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若立法院遲未審議人事案,勢必影響民衆權益;她說,行政院將就立法院三讀修正條文適用範圍、對象以及程序,思考是否提出後續方案,使法定獨立機構能正常運作,維護國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