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通過全球首部OTT專法
NCC於15日審議通過「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草案,成爲全球第一部OTT專法。
採「捉大放小」精神
NCC主任秘書蕭祈宏15日表示,該草案規畫「自願登記」制,但同時要求具有一定經營規模或市場影響力的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業者辦理登記,採捉大放小的精神。NCC官員表示,一定規模的OTT業者必須在臺登記,Netflix等大型OTT業者應該都在納管範圍,被納爲應登記的業者若未完成登記,將被罰以10~100萬元罰鍰。
至於愛奇藝及騰訊等大陸業者,並未依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在臺取得合法經營、卻在臺灣提供服務,不能依OTT專法辦理在臺登記,但NCC將透過配套措施,若電信事業提供這些業者所需電信設備或電信服務、網路資料中心服務、內容傳遞網路服務、雲端服務等,將祭出50~500萬元罰鍰。
市場解讀,NCC這項要求,將讓電信業者也被拖下水。根據新公佈的「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草案,辦理登記之OTT業者,須定期向NCC提供用戶數、營業額及使用情況等營業資料,同時,NCC也要求OTT業者應共同成立或加入自律組織。
此外,經公告應登記的OTT業者,也需要公開揭露當年度自制或合制我國內容的具體措施與比例。草案亦明訂,文化部、NCC等相關政府機構將辦理相關輔導獎勵措施及鼓勵方案,提升臺灣內容產業製播能量。
提升本土製播能量
目前在臺提供OTT服務的主流OTT TV業者,包括Netflix、LINE TV、Hulu、Comcast、FOX+、愛奇藝、騰訊、LiTV、Choco TV、KKTV、Spotify,以及中華電MOD的VoD業務、臺灣大的myVideo、遠傳的friday影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