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懸掛以色列國旗違反馬國法律 被判入獄6個月

馬來西亞一名男子因在10月展示以色列國旗,30日被地方法院判處6個月監禁和500令吉(約新臺幣3352元)罰款。圖爲馬來西亞國旗。(路透社)

馬來西亞一名男子因在10月展示以色列國旗,30日被地方法院判處6個月監禁和500令吉(約新臺幣3352元)罰款。

據《海峽時報》報導,30歲的被告哈馬(Harma Zulfika Deraman)被指控於10月19日下午1點在武吉巴勇(Bukit Payung)馬登巴冷縣(Kampung Padang Lebam)的一家汽車零件店展示以色列國旗,違反了馬來西亞1949條《外國國家徽章(展示控制)法》。

在該項法律下,未經許可公開展示外國國家徽章即屬犯罪行爲。如果罪名成立,被告可能會被處以最高500令吉的罰款或監禁期限最長爲6個月,或兩者兼施;如果不繳納罰款,被告還將面臨額外3個月的監禁。

地方法官祖爾·阿祖倫(Zur Azureen Zainalkefli)在哈馬(Harma Zulfika Deraman)認罪後,判處哈馬6個月監禁和500令吉罰款。

另外,馬來西亞早前有媒體報導稱,一名男子因涉嫌在一處場所懸掛以色列國旗而被警方逮捕。而社羣媒體上流傳的幾張圖片也顯示,猶太復國主義政權的旗幟被展示,被告還擁有與毒品犯罪有關的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