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消發表聲明 強調義消出勤協助救災務必遵守交通規則

▲臺南市發生義消人員駕車爲趕赴救災,涉使用警示燈及警鳴器闖紅燈,並與機車發生車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已由警察局後續查處中。(圖/記者林東良翻攝)

記者林東良/臺南報導

臺南市中西區民生與海安路口發生一件車輛碰撞,系義消人員駕駛自小客車,爲趕赴火災現場於途中路口闖紅燈與機車騎士發生擦撞,相關肇事原因尚待調查及釐清,有關自小客車加裝警示燈及警鳴器,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已由警察局後續查處中。

市長黃偉哲表示,義消人員出勤車輛在行駛過程中,因闖紅燈或擅自加裝警示燈與警報器造成交通事故的情況偶有發生。這不僅影響了義消本身與市民大衆的安全,也對公共道路交通安全構成威脅,已責成消防局針對義消出勤加強宣導及管理,務必提升義消出勤安全並保障市民朋友交通安全。

消防局局長李明峰表示,依據臺南市消防局義勇消防人員編組訓練及協勤考覈執行要點,義消人員於接獲通知或聞悉災害案件,馳赴災害現場途中,應小心駕駛,不得使用警示燈及鳴警笛,並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不得有超速、 闖紅燈等違規情事,針對此事件消防局已責令通報所屬義消人員,出勤協助救災務必遵守相關法規規定,讓災情能夠得以協助救援,讓市民能夠更安全便是消防局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