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遷怒女友寵物破壞感情 打死鸚鵡判拘役40天

54歲陳姓男子與67歲鄭姓女友同居,認爲女方飼養的金太陽鸚鵡破壞兩人感情,遷怒鸚鵡在自家住處徒手毆打鸚鵡致死,臺灣橋頭地方法院依違反動物保護法、毀損等罪判處拘役40天,併科新臺幣20萬元罰金。(圖/ 中央社)

陳姓男子認爲同居鄭姓女友養的金太陽鸚鵡破壞兩人感情,遷怒鸚鵡毆打致死,臺灣橋頭地方法院依違反動物保護法、毀損等罪判處拘役40天,併科新臺幣20萬元罰金;可上訴。

法官審酌陳姓男子僅因認爲鸚鵡破壞兩人感情,卻不循理性途徑溝通解決,反而遷怒鸚鵡傷害致死,犯後雖坦承犯行,尚有悔意,犯後態度尚可,但截至目前未和鄭姓女子達成和解,判處拘役40天,併科20萬元罰金,而拘役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判決指出,54歲陳姓男子與67歲鄭姓女友同居,但認爲女方飼養的金太陽鸚鵡破壞兩人感情,去年6月24日遷怒鸚鵡,在自家住處徒手毆打鸚鵡致死,鄭姓女子發現後氣得報警。

警方表示,陳姓男子與鄭姓女子當時吵架,陳姓男子一氣之下遷怒鸚鵡。(編輯:李明宗)111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