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客吃藥太猛「怕做到死」 按摩妹哭告性侵 幹部1句話神逆轉
男客吃藥太猛「怕做到死」 按摩妹求饒告性侵 幹部1句話神逆轉(示意圖/達志影像)
臺北市一名按摩妹,控訴被客人框出場後,遭到對方持刀恐嚇,透露客人還吃藥維持「性能力」,之後更是性侵得逞,但經過法官調查,發現按摩店幹部與客人對話「露餡」,認爲按摩妹說詞前後不一,這名客人最後被判無罪。
按摩妹花花(化名)控訴,2018年12月期間,一名陳姓男客人將她帶出場後,兩人前往旅館,這時陳男拿出一把刀,恐嚇「如果妳要走的話,我後面會對妳做出什麼事情,我不知道」,之後將刀放在桌上,用身體壓制花花成功性侵。
針對指控,陳男反駁事發當天他帶花花出場之前,已經向幹部確認過她可以做性交易,自己雖然身上有帶刀,不過放在房間內並沒有拿出來恐嚇,所有過程都有經過花花同意,事後也有向按摩店付錢;且陳男請幹部作證,對方傳訊「嫖妓哪有甚麼好糾纏」、「你們是雙方同意去旅館的」、「錢也付了」。
而花花證詞也相當反覆,一開始先說是兩把黑色蝴蝶刀,法庭上改口說另一把放盒子裡,並說自己趁陳男上廁所時,將刀拿到外面車庫藏,法官認爲既然可以去藏刀卻不逃跑,說法實在可疑;後來花花到醫院驗傷,也只驗頸部瘀傷,沒驗性侵案中的重要部位,同時沒保存性侵證據報警,反而急着找陳男談賠償。
即使花花提供與按摩店櫃檯對話,像是「他吃藥乾得很爽」、「我卻像個白癡、像狗一樣,哭着求他放我走」、「我真的從來沒有因爲賺錢那麼落魄,感覺很怕我的生命,可能因爲他一時快樂就這樣毀了」;但法官勘驗證據後,認爲對話紀錄不完整,認定罪證不足,判陳男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