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當街擁吻女友竟被求償120萬 他知真實身分超冤
一名男子與人妻交往遭對方配偶控告求償,庭上冤喊不知情對方已婚。(示意圖/Shutterstock)
桃園一名男子意外發現妻子外遇,控訴妻子與小王當街搭肩、摸頭及接吻,還一同進入商旅休息3小時,認爲配偶權遭到嚴重侵害,依法向2人請求連帶賠償120萬元。桃園地院審結,判2人應連帶賠償2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男子主張,於2020年6月間與妻子登記結婚,未料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竟發現鍾姓妻子與陳姓男子當街搭肩、摸頭,還於咖啡店內相互依偎、餵食、擁抱及親吻,隨後一起進入商旅休息3小時,認爲2人的行爲已經明顯逾越一般社交行爲,侵害他的配偶權情節重大,依法向2人請求連帶賠償120萬元。
對此,鍾姓女子稱,2021年2月間透過網路遊戲認識陳姓男子,2022年3月後2人未再聯繫,也無任何交往關係,且她認識陳男時,與丈夫的感情已生變,處於分居狀態,認爲丈夫稱配偶權遭侵害非事實,且求償金額過高。
陳姓男子也同稱,透過網路遊戲認識鍾姓女子,雙方自2021年12月底開始交往,2022年初分手,交往期間鍾女多次接聽丈夫的電話,都僅向他聲稱對方爲前男友,且鍾女的社羣帳號上僅有自己的照片或是與女性友人的合照,他無從知悉鍾女的真實婚姻狀態。
桃園地院審理時,法官勘驗錄影截圖,認爲2人的確有當街依偎及接吻,也一同進出商旅,認爲求償有據,審酌三方社會經濟能力及親權情節等一切情狀,判鍾女及陳男須連帶賠償20萬元爲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