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談判帶甩棍防身 遭警一查下場慘了

高雄市李姓男大生在談判時帶甩棍防身,警方依法查辦。(翻攝照片/林瑞益高雄傳真)

高雄警方獲報在楠梓區一家超商前有民衆吵架,到場處理。(翻攝照片/林瑞益高雄傳真)

高雄楠梓區大學60街與大學西路口一家超商前日前發生男子的吵架糾紛,警方獲報到場,衆人已經離去,警方在現場一名22歲李姓男學生的身上發現一支3節甩棍,依法帶回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偵辦。

楠梓警分局加昌派出所於12月21日凌晨0時36分許獲報,大學60街與大學西路口一家超商前民衆吵架引起糾紛,警方立即啓動快打部隊到場處理。

警方調查,此次爭吵是當地一所大學兩名不同系別學生19歲王男、19歲張男在宿舍內違反綜合大樓住宿樓管規定遭舍監李姓男學生舉報,王、張二男疑似不滿欲找李男理論相關規定,因此口角衝突,過程中李男聲稱拿出甩棍是爲了自我防衛,還說不知道甩棍系屬警械爲管制物品。

警方依法將該甩棍查扣,並對李男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請裁處;此案沒有發生任何人員受傷。

楠梓分局提醒,民衆勿在網路上購買來路不明的「甩棍」、「防身三截棍」等物品,依「警察機關配備警械種類及規格表」鋼(鐵)質伸縮警棍系屬警械,民衆不可隨意持有或攜帶,違者可依社維法第63條1項8款「製造、運輸、販賣、攜帶或公然陳列經主管機關公告查禁之器械」,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