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咻12歲小女友拒張腿「藤條狂抽屁股」 渣男裝傻:她有同意
▲蔡男因爲未成年被害人不開腿就持藤條鞭打。圖中人物與本文無關(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臺中一名蔡姓男子2015年8月間透過網路愛情公寓認識了未滿12歲的少女小美(化名),兩人很快的發展成戀人關係,交往半年時間裡,與女方兩度發生關係,甚至還因爲對方不開腿,竟然持藤條抽打少女臀部、手臂等部位致瘀傷。
判決書指出,蔡男透過愛情公寓認識了小美,雙方平時以通訊軟體LINE或微信聯絡,兩人很快的陷入愛河,前年2月4日線到女方住家附近見面後,約定隔日一起吃早餐,便趁機將少女載回家,並在被害人同意之下發生了關係,期間甚至拿出藤條毆打,使得小美身體出現一片片瘀傷。
第一次發生完關係後,兩人某天在客廳休息時,又再次發生了關係,且一樣在完事後痛毆小美,導致女方臉頰紅腫,經女方家屬察覺後,整件事情才因此曝光。
案件調查期間,蔡男辯,兩人交往期間,女方曾經告知已經就讀高中,因爲家中欠錢纔會出來援交;不過他事後又改口稱,坦承和被害人發生關係,但並非性侵,「我們在網路認識很久了,可以看出她同意,而且他說過要嫁給我」,最後經審問之下才坦承是因爲少女不把腿張開,纔會一時氣憤動手打人。
臺中高分院法官認爲,被告前後說詞不一,且少女身高僅145公分、體重40公斤,身材上爲發育完成,外貌也相當稚氣,輕易可知曉年紀,痛批被告爲逞一己私慾侵犯被害人,因此依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爲性交罪將他判刑3年6月;另依傷害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