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道大學獲3.36億捐資 免停辦?教育部迴應了

明道大學自救會與教職員工赴立法院召開記者會,盼教育部收回成命,讓學校復學。(明道大學自救會提供)

明道大學今年6月被教育部勒令停招,校內自救會與教職員工25日赴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宣佈已獲研華集團捐助新臺幣3.36億元,盼教育部讓學校恢復辦學。教育部迴應,依照《私校退場條例》,無應停辦退場學校恢復辦學之空間。

明道大學因財務問題,去年被教育部列爲專案輔導學校,改善期限到期後,財務狀況仍未見調整,被教育部命令112學年停止招生,即至112學年結束時(113年7月31日)停辦。

明道大學自救會會長黃源河表示,校內教職員工已7個月領不到薪水,爲了解決資金問題,所有人到處奔走努力,終於打動研華集團關係企業德能科研,擬捐資3.36 億元;安集等多家企業也共同參與。黃源河認爲,既然財務困境獲解決,希望教育部網開一面,收回學校退場成命。

教育部迴應,明道大學因財務顯著惡化,於《退場條例》施行前,已被列爲專輔學校,教育部多次督促校方補足財務缺口,始終未改善;待《退場條例》施行後,再給予改善期限至112年5月31日。

教育部說明,該校董事會與部分教師均於專輔期間多次出示已獲企業之捐資承諾書或合作意向書,表示將補足財務缺口,惟直至改善期屆滿仍無資金挹注,依《退場條例》規定於112年6月15日,函令學校於112學年度停止招生,並於112學年度結束時停辦,條例並無賦予應停辦退場學校恢復辦學之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