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衆撿到鸚鵡動保員想私養 紀錄「驚嚇死亡」帶回家下場超慘
新北市動物保護處梁姓動保員將一隻民衆拾獲的金剛鸚鵡帶回新店動物之家,卻因想私自帶回家養,在在救援紀錄單上記載鸚鵡「驚嚇死亡」遭法院判刑。本報資料照片
2020年新北市動物保護處梁姓動保員將一隻民衆拾獲的金剛鸚鵡帶回新店動物之家,卻因想私自帶回家養,在在救援紀錄單上記載鸚鵡「驚嚇死亡」,臺北地方法院考量樑坦承罪行,依侵佔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判刑1年6月,緩刑5年。可上訴。
2020年3月25日新北市動保處接獲通報,指有民衆撿到1只鸚鵡需要救援,樑與同事出動前往救援,他想帶回家中,於是在救援三聯單上僞造事實,寫下鸚鵡「驚嚇死亡」等紀錄,再僞籤魏姓同事的署名落款。
動保處的獸醫看到救援紀錄單後,要求樑把鸚鵡的屍體帶回動保處檢驗,事情才曝光,樑被檢方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