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民決破解基層治理難題,吳江震澤創新推出鄉間仲裁機制

3月12日,蘇州市吳江區震澤鎮發佈《新時代基層治理鄉間仲裁實施辦法》,這一創新舉措爲基層治理現代化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日,震澤鎮曹村村民委員會內,一場關於建房糾紛的鄉間仲裁現場會成功調解了一起困擾雙方兩年多的鄰里糾紛,爲這一機制提供了生動的實踐案例。

“在基層社會治理的過程中,我們創新推出鄉間仲裁的工作機制它是以鄉規民約爲基礎,尋求社會的共識,來破解羣衆中的矛盾和糾紛,踐行'從羣衆中來到羣衆中去’的路線,實現自治、法治、德治的統一,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和現實意義。”震澤鎮黨委書記顧全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震澤鎮在執行鄉間仲裁工作機制中,將堅持公平公正、直達一線、兼聽各方、裁而有決、保障執行五大原則,通過社會輿論、羣衆監督、道德約束來推動機制落地落實。

案例實踐:兩年建房糾紛一槌定音

震澤鎮曹村的一起建房糾紛持續了兩年,成爲兩戶村民的“心病”。一位村民計劃在原舊宅基地上翻建新房,卻遭到相鄰村民的強烈反對。相鄰村民擔心新房建設會影響其房屋地基安全,同時破壞村莊的整體規劃。這起糾紛複雜敏感,一直未能有效解決。

爲公正化解這起糾紛,震澤鎮創新性地組織了一個由法律類、專業類、社會威望人士組成的仲裁團。在仲裁現場會上,雙方當事人充分陳述了立場和訴求,仲裁團通過質證與調查,深入瞭解了案件事實。經過深入剖析,仲裁團提出了一體化建房方案,既滿足了建房村民的需求,又確保了相鄰村民的權益,同時保持了村莊的美觀和諧。在仲裁團的耐心引導下,當事人最終達成一致意見,並簽署筆錄確認。

這場仲裁的成功舉行,彰顯了鄉間仲裁機制的獨特優勢。法律專家確保仲裁程序合規性,其他代表則將村規民約融入其中,實現了“法理情”的有機融合。仲裁團的多元背景增強了結果的公信力和認可度,通過現場勘察與多方聽證,仲裁團直擊矛盾根源,避免了問題的反覆出現,體現了源頭治理的思維。

機制內核:“三治融合”的創新實踐

鄉間仲裁機制是震澤鎮結合本地實際,借鑑傳統智慧和德治理念推出的基層社會治理機制。在震澤鎮基層社會治理鄉間仲裁工作動員大會上,顧全在講話中指出,震澤鎮始終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構建更高水平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新時代基層治理新格局。鄉間仲裁機制的推出,既是解紛止爭的創新舉措,也是“圓桌問計”工作方法的深化延伸,更是深化“三治”融合的重要途徑。

震澤鎮副鎮長石峰對《震澤鎮新時代基層治理鄉間仲裁實施辦法》進行了詳細解讀。該辦法旨在發揮多元治理力量,組建鄉間仲裁隊伍,推動村、社區疑難治理問題及時、就地化解。通過羣策羣力、民事民議民裁的方式,將矛盾化解在基層,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鄉間仲裁員代表吳解元和楊祖根在發言中高度評價了這一制度。吳解元表示,鄉間仲裁融合了鄉土法理與村規民約,堅守法律底線,實效顯著。楊祖根則強調,這一機制傳承了鄉村習俗,促進了村民自治,縮短了矛盾化解週期,提升了羣衆對政府的信任。

專業團隊:保障機制運行,確保公正高效

爲確保鄉間仲裁機制的有效運行,震澤鎮充分發揮村民自治作用,仲裁團成員包括法律專家、人民調解員和有社會影響力的人。這些代表在鄉村中威望高、影響力大,他們的參與增強了仲裁的公信力和約束力。

震澤鎮制定的《新時代基層治理鄉間仲裁實施辦法》,明確仲裁的基本原則和程序,並建立了鄉間仲裁員庫。同時,實行“一事項一專班”動態調配機制,根據具體案件的需要,公平公正地組建仲裁組,確保每起糾紛都能得到專業、公正的裁決。

目前,震澤鎮已組建80餘人的鄉間仲裁專家庫,成員包括法律專業人士、兩代表一委員以及德高望重、羣衆信任的長者或能人組成。他們既具備豐富的專業知識和實踐經驗,又對鄉村有着深厚的感情和了解,能夠確保仲裁工作的公正性和高效性。

震澤鎮的鄉間仲裁機制以其獨特的創新性和實用性,爲基層治理的“最後一公里”提供了更加暢通無阻的解決方案,不僅有效化解了農村社區治理難題,還爲地區基層治理現代化提供了可複製的“震澤樣本”。

(劉魏 董夢嬌/文 孫子昂/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