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議價立法 立委籲從速

「新聞有價!數位平臺和新聞媒體議價政策建議及法案展望」公聽會15日舉行,立法委員範雲(一排中)、張廖萬堅(一排左五)、林楚茵(一排右五)、臺北市報業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陳國瑋(一排左三)等業界及學界人士共同出席研討。圖/顏謙隆

媒體議價公聽會發言重點

媒體議價引發各界討論,立委範雲等人15日舉辦公聽會,期盼能聚焦產、學、政界看法,惟數位平臺Google、Meta並未出席。立委在會中呼籲落實新聞有價,應建立合理分潤,也希望相關立法要從速。

立委範雲、張廖萬堅及林楚茵等人15日就「數位平臺和新聞媒體議價」議題召開公聽會,爲國內首次由立委就此議題召開公聽會。範雲指出,應落實新聞有價,並確保新聞媒體和數位平臺在廣告市場的公平競爭,建立合理廣告比例分潤。

谷歌、Meta未出席公聽會

範雲表示,將於本會期提出相關法案,相信可以完成一讀,並要求數位部兩個月內給出具體報告,包含對立法建議跟時程。張廖萬堅說,應採立法方式規範,協商出合理分潤,他說,總廣告量從2010年119.5億元、2020年14.1億元,連續下跌10年,2021年僅剩9.6億元,廣告營收嚴重衰退,因此立法要從速。

林楚茵說,Google、Meta沒有派人出席,可能是怕被公審,因此絕對要有法令,才能促使雙邊上談判桌,一起聯合進行議價跟談判。而政府應做爲仲介者而不是真的裁罰者,手不能直接伸入談判桌,並且分潤機制要回歸市場。

據文化部調查,近五年間,雜誌出版品收入衰退約20%、雜誌廣告收入下滑近80%。在營收概況方面,近十年報紙一路減少至近50%。

臺北市報業公會理事長陳國瑋呼籲,立法是促使對話的必要手段,建議於年底前提出草案;政府應正視大型數位平臺透過不透明機制襲奪媒體應擁有的各種營收,危害正常發展;數位平臺所提互惠、共榮必須雙方有感且具體的方案;他同時主張成立特別基金,協助新聞產業進行數位轉型,並訂定合理比例金額。

立法是促使對話必要手段

全國傳播媒體產業工會理事長嚴文廷則呼籲,議價過程必須有勞工參與;提撥一部分授權金成立基金,強化第四權韌性,補助優質報導或調查計劃。

電視學會秘書長朱蓓苓認爲,目前未聽到平臺具體方案內容,流於空談會很辛苦,希望立法前能協助所有媒體,不只是新聞有價,對內容來講,儘快在第一季有清楚明確結果,提出有效分潤制度。

新聞議價法民間版主要起草人、政大法學院特聘教授王立達則說,草案核心精神在於促使平臺與媒體儘速進行議價協商,兩大重點分別是多階段促進談判程序與最終強制仲裁機制。他呼籲數位部共同攜手投入法案的立法工作,與議價談判雙軌同步推動,才能提供堅實法律後盾,早日獲致具體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