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慘無用 郭哲敏逆轉羈押禁見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見圖)昨再度回到新北地院開羈押庭,遭合議庭決定恢復收押狀態,並自29日起延押2月。(柯毓庭攝)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與小弟張旭升因涉及地下匯兌被起訴,新北地院18日諭知1億元交保,新北地檢署不服,再向高院提抗告成功發回更裁,新北地院27日再開庭,郭哲敏雖賣慘、哭窮,稱1億保金都是跟親友借來,但合議庭不買單,評議後決定2人恢復原收押狀態,並自29日起延押2月。

郭哲敏原在移審新北地院後遭收押,今年4月底首度交保後僅幾天又遭裁定收押,檢辯雙方多次攻防,新北地院11月18日再諭知郭哲敏1億元、張旭升1000萬元交保。

因檢方抗告,郭與張昨再度回到新北地院開羈押庭。法庭上公訴檢察官說,交保無法防止2人逃亡的可能,雖這次交保後郭電子腳鐐告警減少多次,但不能排除郭只是因抗告「比較乖」。檢方更披露,郭哲敏過去逃亡期間,頻繁來往泰國、新加坡、倫敦、巴黎、杜拜等地,並在柬埔寨投資土地,甚至柬埔寨副總理頒發護照給他,他還到新加坡辦投資移民,境外資產雄厚,確有逃亡可能。

郭哲敏則說,他擔心又被認定違規壓力很大,抱怨檢察官捏造不實指控,強調他不會跑,更說臺灣花大錢做電子監控設備,「若讓人跑了,我也不知該說什麼」,並指他長期頭痛、臉痛,受訪又稱「想到抗告就睡不着」。

郭的辯護律師則說,媒體稱郭哲敏73分鐘湊齊1億元交保金,是「不知背後多少努力、跟多少親友借錢」,衷心希望合議庭交保。

合議庭評議後,認爲郭、張原羈押原因及必要性仍然存在,裁定2人自27日起恢復羈押禁見,並於29日起延押2月,2人被當庭上銬帶回臺北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