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路中間有「石頭」 竟是一級保育類動物

蔡男在上班途中竟撿到一隻一級保育類動物「食蛇龜」。(警方提供)

警方通報動保處派員前往,將烏龜帶回安置照料。(警方提供)

烏龜逛大街,竟是保育類動物!新北市淡水警分局興華派出所本月19日受理一起動物救援案件,1名42歲的蔡姓男子捧着一隻烏龜走進派出所,表示那是臺灣唯一陸棲性淡水龜「食蛇龜」,同時也是保育類的烏龜,警方便立刻通報動保處前來安置。

蔡男在19日上午9時許騎車上班途中,發現馬路中央有塊「石頭」,因擔心車輛通過時不慎碾壓造成事故,因此下車想將其移至路旁,走近一看才發現竟然是隻烏龜,由於蔡男本身有飼養「蘇卡達象龜」,因此一眼就認出那是臺灣一級保育類動物的「食蛇龜」,於是趕緊將牠帶到派出所尋求協助。

「警察先生!我在馬路上撿到一隻保育類的烏龜」派出所警員聽聞後不可置信,經過查證與蔡男的解說後,才發現眼前的烏龜大有來頭,所以趕緊將牠安置在水桶中,並立刻通報動保處派員前來處置;動保人員檔場後初步檢視食蛇龜無明顯外傷,且活動力旺盛,變先行將牠裝入籠內帶回照料,待體力及健康狀態恢復後再行野放。

淡水分局表示,食蛇龜數量稀少,屬一級保育類動物,任何從野外捕獵的商業用途均被禁止,呼籲民衆如於野外發現疑似保育類動物請勿任意捕捉或飼養,可聯繫當地派出所協助,也可通報動保單位處理,不可擅自飼養、販賣,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