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2名原市委書記被公訴
4月3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微消息,遼寧檢察機關依法對唐志國、王志剛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遼寧檢察機關依法對唐志國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近日,遼寧省遼陽市委原書記唐志國(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遼寧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瀋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唐志國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瀋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唐志國利用擔任遼陽市市長、市委書記,遼寧省政協常委等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遼寧檢察機關依法對王志剛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近日,遼寧省凌源市委原書記王志剛(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遼寧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本溪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本溪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志剛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本溪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王志剛在擔任遼寧省瀋陽市甦家屯區副區長、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凌源市委副書記、市長,凌源市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索要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知道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