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13航點包機執行內容曝 遇節慶、特定需求申請才能飛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今公佈包機執行內容,3月18日起航空公司可於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節慶假日前後7日,以及對於緊急醫療、人道考量等特定旅運需申請包機飛航。(本報資料照)

陸委會3月9日公佈「恢復兩岸空運客運航點之規劃」,除現行5航點,另開放10個定期航班航點及13個包機航點,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今公佈包機執行內容,3月18日起航空公司可於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節慶假日前後7日,以及對於緊急醫療、人道考量等特定旅運需申請包機飛航。

民航局表示,航空公司對於評估有需求但無條件恢復定期航班的航點得申請包機,包括瀋陽、無錫、海口、長沙、西安、濟南、合肥、南昌、天津、溫州、大連、桂林、徐州等13個航點。

航空公司可於獲配航權額度內,於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節慶假日前後各7日申請飛航客運包機,業者應依《民航法》相關規定於起飛前10個工作日,檢附包機申請書及包機合約副本等報請民用航空局覈准後,始得飛航。

另對於緊急醫療、人道考量等特定旅運需求亦加以考量,航空公司可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依程序申請包機飛航。

民航局說,疫後兩岸空運復甦有待雙方共同努力,期藉本次漸進恢復航點的基礎上,持續穩健有序地推動兩岸空運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