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留言辱罵郭新政 婦人遭判罰8000元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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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參選高雄市立委的郭新政,不滿田姓婦人在羅淑蕾臉書留言,指她是混帳王八蛋,她提起刑事自訴;臺灣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判決,認定田女貶損郭的個人人格及社會評價,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8000元,可易服勞役,全案定讞。
高院指出,田女計2019年11月25日登入不特定多數人均得共見共聞之羅淑蕾臉書頁面,發表辱罵郭的文字,足以貶損郭新政人格與社會評價,公然侮辱犯行,足堪認定。
高院表示,田女雖然辯稱不知臉書文字有辱罵郭的言論,但法官認爲她是智識正常之成年人,並有相當之社會經歷,於他人臉書刊登言論內容縱系取自第三人,仍是以自己立場發表,當先予確認,絕無不知之理,田的辯解不足採,判罰8000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