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踢爆前NCC高官 收鏡電視顧問費
針對立委爆料NCC前高官收鏡電視顧問費,NCC主委陳耀祥14日在立法院表示,如果有資料就會去調查。(姚志平攝)
鏡電視爭議愈演愈烈,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昨日加碼爆料,指鏡電視副總編陳素秋從去年5月起每月領取現金10萬元給「前NCC官員」,但NCC自始自終都在護航,根本沒有真正進行調查,現場提案要求成立資料調閱小組,卻遭NCC主委陳耀祥以此案還在調查中,這是政治干預爲由反駁,並且在7席民進黨立委全數投下反對票情況下,調閱小組提案遭到封殺。
鏡電視5月8日將正式開播,但從1月取得新聞臺執照以來,爭議有增無減,除內部「政變」一個月之內換了3個董事長,還有人力與鏡週刊共用、鏡週刊社長裴偉每月領取150萬顧問費等醜聞,現在再添一樁「支付前NCC高官顧問費」。
陳椒華昨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上,出具鏡電視時任財務長的內部資料,鏡電視副總陳素秋每個月以自己名義提領現金10萬元「顧問」費用給前NCC高官,倘若文件屬實,鏡電視涉及會計憑證不實,還有逃漏稅、洗錢之嫌,但NCC這些都沒在查,只會幫鏡電視發聲明。
對於陳椒華有備而來,陳耀祥表示他不知道立委手中的資料從何得來,這「也是我第一次看到」、「我們手頭根本沒有這個資料,這是他們後來翻臉後的資料,一看就知道嘛。」 表示知道後會去進行調查。
陳耀祥說,他不知道立委指的「前NCC高官」是誰,但若已經離職了,不見得是NCC的人,且NCC不是刑事調查機關,鏡電視董事申請變更案還在NCC手上,個案還在進行,「立委這樣是把手伸進NCC裡面是不可以的」,這是在指導辦案。
陳椒華表示,鏡電視自提出執照申請案以來就爆發諸多爭議,先後補件超過30次,NCC之後也沒有真正在調查,因此要求成立調閱小組,希望調閱鏡電視覈准當次的委員會逐字稿、會議錄音檔案,以及1月19日之前相關審查紀錄、公文往返紀錄、申請文件等資料。
鏡電視則發聲明澄清「本公司111年1月20日並無召開會議,亦無內部報告」,並表示立委陳椒華所述資料,員工聘任與籌設費用等,數字並非精確,對近日媒體報導亦已多次澄清,強調「相關交易均爲公司私法行爲,一切適法」。
中廣董事長趙少康強調,NCC標準必須要一致,當時怎麼對待中天新聞臺,對其他電視臺就要用同樣標準,大家就沒話講,而不是取消中天新聞臺執照後,對其他媒體這麼寬鬆,別人當然覺得不平則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