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案「親職假」 子女8歲前最高可休180天有薪假
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2日邀集數名朝野立委召開記者會指出,再次提案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及就業保險法,把「育嬰留職停薪」改成與「親職假」並行。(林良齊攝)
親職假有譜?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2日邀集數名朝野立委召開記者會指出,再次提案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及就業保險法,把「育嬰留職停薪」改成與「親職假」並行,可於子女8歲使用,並可按「小時」申請、共用最多180天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甚至緊急時還可以於前一天請假。
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發言人黃喬鈴表示,據勞動部調查,超過8成受僱勞工、近5成企業認同放寬以「日」或「小時」使用育嬰留職停薪,且在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國家報告指出,育嬰假制仍然僵化,建議研究並參考國際經驗,以設計永續和彈性制度爲目標,改善現有的育嬰留職停薪制度。
彭婉如基金會副執行長林綠紅表示,此次提案的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及就業保險法,新增「親職假」並與育嬰留職停薪,可以以「小時」申請,並放寬至小孩滿8歲前,而「親職假津貼」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合併計算,讓家長有彈性、靈活的有薪假兼顧工作與家庭。
針對勞動部提出的「彈性育嬰留職停薪試辦原則」,林綠紅認爲,現行的育嬰留職停薪性質中斷契約,因此還涉及勞保、健保加退保等問題,仍應修法轉換樣態等處理育兒需求。
立委範雲提及,彈性育嬰留職停薪爲總統當選人賴清德的政見之一,勞動部雖然近日提出試辦計劃,但試辦計劃要求育嬰留職停薪試辦以「5日」或「7日」,卻限制申請3次,提醒勞動部應規劃落實賴清德重要政見之一,才能一步步解決生育率問題。「政府不應該再逃避了」,立委洪申翰說,此修法不止涉及勞動部,也包括衛福部、產業部門等,呼籲應正視此需求。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說,3月提出「彈性育嬰留職停薪試辦原則」後目前有包括公營事業、政府機關、銀行及大型製造業等逾10個事業單位表態參與,將透過試辦計劃蒐集可能會遇到的問題,也尊重立委提出的修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