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一個月後…罹乳癌 她樂觀抗癌獲重生

林姓婦人(左)選擇樂觀抗癌,接受治療,如今重獲新生,右爲醫師唐於雄。圖/臺中醫院提供

臺中市42歲林姓婦人去年一月離婚,一個月後因心臟抽痛意外發現右側乳房有腫塊,到院檢查確診爲乳癌。她選擇樂觀抗癌,接受單孔內視鏡全乳切除暨重建手術,切除兩顆2至4公分腫瘤,並完成乳房重建,術後輔助化療與電療,如今重獲新生,重返職場過正常生活。

林女今現身表示,她在醫療團隊暖心的治療與關懷下,「離婚後確診乳癌並非世界末日,而是另一種幸運!」治療過程讓她獲得另一個更健康的人生,她鼓勵癌友勇於接受治療,相信明天一定會更好。

衛福部臺中醫院婦女保健中心暨癌症中心主任唐於雄說,林女就醫時斷層掃描顯示右乳有兩顆明顯腫瘤,分別是4公分與1.5公分,沒有骨轉移後,決定全乳切除,但採用的手術方式是保留乳頭與乳暈外觀的單孔內視鏡乳房全切除暨重建手術。

唐於雄說明,單孔內視鏡手術是從腋下切開約4公分小傷口,切除帶有癌細胞的全乳房組織手術,再放置水袋,以精密儀器測得另側乳房體積後,注入等體積的組織液,使雙乳對稱,並保留完整的乳房外觀,因爲住院時間短還保留外觀,對乳癌患者的身心衝擊可以降到最低。

唐於雄指出,國內每年新增約1.5萬名乳癌患者,乳癌好發於45歲至55歲婦女,近年有逐漸年輕化趨勢,呼籲45歲以上女性每年接受乳房超音波、每2年接受乳房攝影檢查,有乳癌家族史女性則要提前到40歲做檢查,只要早期發現並治療都可以有相當好的預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