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初審通過新進公務人員退撫新制 明年七月實施

立法院初審通過新進公務人員退撫新制 明年七月實施。(取自立法院直播畫面)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相關修法,明年7月1日以後新進公務人員退撫制度,將由現行「確定給付制」改爲「確定提撥制」,公務人員與政府按月共同撥繳15%費率至個人專戶,其中公務人員負擔35%,政府負擔65%。至於現職公務人員能否轉換,將交付黨團協商決定。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公教人員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草案」,部分條文則保留朝野協商。

根據委員會通過的條文,未來新進公務人員將適用雙層年金退撫制度,其中第二層職業年金採行確定提撥制,並設置個人退休金專戶,將退休金準備加入財務自主精神。新進人員到職時,退撫基金管理機關將爲其設立個人專戶,由其與政府按月提撥費用存入帳戶運用孳息,作爲退休、撫卹或資遣給與之提存準備。

新進人員在職期間將與政府共同按月撥繳退撫儲金費用,強制提撥費率爲15%,由公務員負擔35%,政府負擔65%;新進人員也可自願增加提繳至個人專戶,每月上限爲5.25%。提繳退撫儲金費用,都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收入課稅。

退撫基金管理機關將建立自主投資平臺,設計不同收益、風險之投資標的組合供選擇。如選定風險程度最低的投資標的組合,則由政府保證其最低收益不得低於當地銀行2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公教人員年資採可攜式設計,公立學校教育人員於任職期間所設立的個人專戶,其後轉任公務人員者,可繼續累積退撫儲金,促進人才交流。

原本銓敘部規劃草案適用對象只限112年7月1日以後新進人員,不過朝野立委認爲,如果公務人員任職30年以上,適用退撫新制可能較爲有利,法案只限新進人員適用,不提供現職公務人員選擇的作法可能會有爭議,因此相關條文保留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