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經常去朋友家過夜 綠帽夫控前男友破壞婚姻
基隆一名人夫阿德(化名),指控妻子小美(化名)的前男友小偉(化名)破壞他的婚姻。(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基隆一名人夫阿德(化名),指控妻子小美(化名)的前男友小偉(化名)破壞他的婚姻,與小美有不正常男女關係,請求侵害賠償100萬,法院判決小偉需賠償阿德10萬元。可上訴。
阿德主張,他與配偶小美自結婚以來互相扶持,育有子女,生活美滿。然而,自112年5月至7月間,阿德卻發現小美經常不在家,並聲稱是去朋友家過夜。經多次詢問後,阿德意外得知,小美其實與婚前男友小偉同住,併發生性關係。此行爲不僅損害了阿德的配偶法益,更讓他精神受到重創。因此請求100萬元之非財產上損害。
法院認爲,小偉作爲婚前男友,理應與小美保持距離,卻公然越界,頻繁同居及開房,無疑已對阿德的婚姻造成重大傷害,導致阿德家庭陷入困境。阿德在婚後對家庭的用心與付出,卻因小偉的自私行爲瞬間化爲烏有,無法言喻的痛苦讓他痛心不已。
在法庭上,證人小美證實了與小偉同居的事實,並提到曾多次到訪小偉的住處,兩人之間的關係早已超越普通朋友的界限。這一證據足以證明小偉的行爲對阿德的配偶權造成了侵害。
小偉則在法庭上反駁,稱阿德未能提供足夠證據證明其配偶權受到侵害。並表示,與小美的交往並未違法,甚至質疑阿德的推論與證據之間的因果關係。
法院審酌,小偉應知與阿德合法配偶小美有逾越普通一般人正常社交往來,對其家庭生活圓滿幸福之影響與傷害,卻於阿德與小美婚姻關係存續中,自112年5月至7月間,與小美有逾越普通朋友等一般社交之不正常往來,已嚴重破壞阿德婚姻生活圓滿,侵害阿德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使其精神上受有相當程度之痛苦。因此判決小偉必須賠償阿德10萬元。可上訴。